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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16] 【推荐查尔斯•兰姆的散文】---2016.11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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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13 07:31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每日一课 于 2017-6-13 10:40 编辑

【推荐查尔斯•兰姆的散文】

2016-11-19

查尔斯·兰姆(charles Lamb),人们公认的历史上最优秀的散文作家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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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人呢,是一个东印度公司的抄写员,终生伏在桌子上,抄写合同,账目;守着一个疯姐姐,自己也偶尔发疯。生活是悲惨的。一直担心姐姐发疯,在不担心姐姐发疯的时候,就担心自己发疯。

除了《伊利亚随笔》,他还留下了一本《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》。

这中文版是萧乾翻译的。毫无疑问,这是孩子们基础三百里的菜。

很多人靠写小说,成为小说家;有不少人,靠写诗,成为诗人。但是,很少有人靠写散文,成为散文家,并以此成名的。兰姆是这样的少数人之一。

兰姆写散文。他究竟底做了一些什么事情呢?

写散文还可以成“家”,这事情听起来有些诡异。如果我们考虑到,所谓的散文,无非是说人们用笔写下来的一些东西罢了。什么是散文?除了小说、诗歌、戏剧,人们用笔写下来的,能够称得上文章的,全是散文。

这个也可以成“家”...不服气不行。

退回来,到大自然之歌。

这个..什么: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,到了后来,写文章是一件神圣的事情。

在我们的传统中,写文章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情,文章是用来表达“道”的。文以载道。

每一篇文章,都要有一个主旨。什么样事情能够称得上“主旨”呢?只有两件事情,要么告诉你怎么做人,要么告诉你怎么做事。除了这两项,没有别的了。

坚守这个传统。这有点儿迂腐,但并非没有作用。

我们拿东方的传统,来看西方的经典。

兰姆的散文,你仔细去读,就会发现,他的主旨,只有一个:热爱生活!

你静静地去读,读懂兰姆,你会觉着,“哎呀,生活是多么地美好呀!活着,就是件幸福的事情。感谢上帝,感谢主,感谢所有的事物,活的,死的,有生命的,没有生命的,都感谢他们!他们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,体验一把美好的生活。”

不白活一回。

查尔斯·兰姆,把这个主旨,用他的一支鹅毛笔,发挥到了极致。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。一直被模仿,从未被超越。

妈妈们可以从后世手握如椽巨笔的文化巨匠的笔下,清晰地看出兰姆的影子,列夫·托尔斯泰,罗曼·罗兰,柴可夫斯,马克西姆·高尔基,海明威....他们的笔下,兰姆的影子,清晰可辨。

这些巨人,在他们成名之后,依然像小学生一样,模仿兰姆的笔触,规规矩矩地写了很多信,很多散文。

主旨这个东西,它不在文章的字里行间,它藏在字的后面。我们呢,读书,看文章,你要知道了它的主旨的话,读起来,就顺畅而自如。

妈妈们知道了兰姆笔下的主题,回头再读一遍《致华兹华斯函》,妈妈们会发现:哎呀!这卑微的小抄写员,实在是太了不起了...他是怎么想出来的,就拿自己身边的熟视无睹的微末的事情,就能表达出那么了不起的主旨。

每天路过的小街道、小胡同、大街两边的小商店、剧场、路上跑的马车、走的行人、耳朵里听到的声音、蝲蝲蛄的叫声、嘈杂的无时无刻不在各种声音……“你如不睡,就会发现城市也没睡,不管在夜晚什么时候”、鼻子里闻到的气味、咖啡店里飘出咖啡的香气、小馆子炸油条的怪怪的浓重的油香气、也许还有冬日早上空气中漂浮着的煤烟味、呛人但又稀薄...

你把十九世纪初英国伦敦的景物,直接替换成二十一世纪你生活的城市的景物...毫无违和感。
可问题是,兰姆,他是怎么注意到这些毫无足道的微末细节的呢?他就是注意到了,写下来了。

这个不服不行。所以才叫“散文家”。

这些细枝末节,一经别人提起,我们马上就产生了我们自己的感受,亲切而又自然。

这一切,都源于“熟悉”。

“熟悉”是把双刃剑。我们会因熟悉而厌倦而讨厌;我也会因熟悉而亲切而热爱。

面前摆着两条路。一条通向天堂,一条连去地狱。

兰姆牵起所有人的手,带着我们,走向天堂。

申爸的这篇《致华兹华斯函》呢,并不是选自《伊利亚随笔》。这篇文章,是从另外一本书里选出来的。王佐良教授主编的《并非舞文弄墨:英国散文名篇新选》

封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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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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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呢,英国的散文选。作为英国最重要的散文作家,查尔斯·兰姆,却只选了一篇。

可是,就这一篇,就足够了。

因为,这一篇,写的是兰姆散文的总纲。他写作的主旨,有了这一篇,就清晰地昭示出来了。

嗯...这个,跟孩子们的学习,跟孩子们学习语文,跟孩子们学习阅读和写作,跟孩子们做“阅读理解”题,跟孩子们“写作文”,又有什么关系呢?

咱们回头再接着说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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